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按1%一次性奖励;引进商业项目按纳税额总10%一次性奖励;引进投资房地产按纳税总额的5%一次性奖励;引进农业及农业产业化项目按实际投资额1~3‰一次性奖励;引进投资500万元以上旅游项目按实际投资额3~5‰一次性奖励;引进无偿奖金和社会捐赠按10~15‰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