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是提高居民整体居住环境质量的民心工程。近日,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那么,哪些老旧小区将纳入改造范围?老旧小区又将如何改造呢?
《实施意见》明确,将建成年代久远、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纳入改造范围,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等,包括小区内建筑物公共部位维修、海绵化改造、邻里中心建设等多项内容,着力将老旧小区打造成为有安全保障、有完善设施、有整洁环境、有配套服务、有文化特色和有长效管理的“六有”幸福宜居小区。
《实施意见》明确,我市将通过加大政府支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以市场化方式参与、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等多项举措,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据统计,2020年,全市467个老旧小区实现全面开工;2021年,我市还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36个,预计投资7.6亿元。预计到2022年,全市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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