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委政法委牵头 公检法司联动
3年追踪 为车祸受害人索赔75000元
2008年8月22日,历经百般周折领到75000元交通事故索赔款的86岁高龄的王义高眼含热泪,将一面印有“铁面无私 秉公办案”镏金大字的鲜红锦旗送到了射洪县交警大队,并握住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队长文绍全的手久久不肯松开……自此,一桩涉及基层百姓合法权益、历经3年之久的交通事故索赔案在射洪政法系统及交警大队坚持不懈的长期努力下终于尘埃落定。
货车超载搭人过隧道 搬运工头部受重伤
2005年11月7日15时,为别人开车的广安市洪某驾驶川X3582“十通”大货车载水泥21吨至射洪大于镇卸货,途径太和镇临时请了何建等三名搬运工,并将何建等两人载坐于货厢上。车行至大于镇五佛洞隧洞后,由于隧洞成陡形,越往上高度越低,忽听车顶上方“糟了”的一声惨叫,货厢上端与隧洞顶部相擦挂,何建等头部被掐住。吓出一生冷汗的洪某下车后没有采取放气等正确的应急处理方式,而是倒车,最终的反拉导致何建头部受到重创,不省人事,何明安受轻伤。
大家报警后,将何建二人送至射洪县人民医院,因何建伤势严重,人民医院要求转院,洪某于次日早上将其转至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事故发生后,县交警大队及时掌握了解情况,了解到家住射洪县瞿河乡大塘溪村何建家里一贫如洗,只有一80岁的养父王义高及其后来收养的老伴,均行动不便。为此,交警大队落实了特警中队长冯军等人专门负责此事故的处理。
事故责任人藏匿 交警多重人文关怀为受害人索赔
2007年11月18日,县交警大队依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货运机动车超载且在没有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搭载临时作业人员,承担该事故全部责任,何建、何明安不承担事故责任。此时的何建伤情恶化,不吃不喝,几近植物人,经法医鉴定为重伤,洪某的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列为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当交警队传唤洪某交代案情接受处理时,而此时只缴纳了5000余元医药费的洪某却暗地回到了广安。因严重违章且受害人不属于第三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而何建家中本入不敷出,此后医药费连连告急。
县交警队先后三次派出专人到广安找洪某都不见踪迹,随即对其进行了网上追逃。而此时何建因医院欠账越来越多,被送回交警队,交警队法理兼容告知院方再次送回进行医治。何建家庭交困,无人照顾,好在同病室一好心病友的家属一直为其送饭,前后长达数年之久。
由于医疗未终结暂不能进行民事赔偿。此时交警队副大队长刘志全亲自带队请遂宁市中益司法鉴定中心对何建伤害程度进行了鉴定,被鉴定为柒级、拾级伤残。凭借部分鉴定书和医院目前的医疗发票,交警队为其写好诉状,王义高将洪某诉讼到射洪县人民法院要求民事赔偿。但一方面医疗结果及损失未定,且责任当事人和车主以及车辆挂靠公司争端很大,均未到场。
赔偿不能一时兑现,事故责任人逃逸一直未见踪迹,王义高家境的困境牵动着县交警队每一个人的心,队长文绍全及其他人主动为其给路费、生活费以及捐资捐物是常有的事。文绍全多次前往其家中看望,每年春节都将王义高家庭列为特困户看望,为其带去200余元的现金和物资,前后射洪交警一帮人为其进行司法援助的开资及捐资捐物近5000元。琴心剑胆的警魂和一直不放手的执著办案令王义高家人感激涕零。
政法委牵头 公检法司部门联动 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2007年5月,县交警队到法律援助中心为其请了援助律师,多方征集了办案的意见和策略。并及时将一年多的案件汇报到县委政法委。射洪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勾中进高度重视,赓即召集公检法司部门联动,共同协调研究尽快解决此案。
2008年初,凭借全省公安机关开展追逃大会战的东风,县公安机关加大了对洪某的全方位追逃,并将告犯罪嫌疑人亲属的公开信寄给了洪某爱人。
通过交警大队等反复情法兼容的感化教育,早已潜藏在新疆的洪某最终作出了投案自首的决定,请律师向交警咨询了全部案情。2008年4月22日,洪某在爱人的陪同下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依法被移送县检察院,后来被诉讼到县法院。县法院通过多方协调,释法明理,反复调解,终于促成双方调解成功。除已支付的有关费用外,车主方和洪某共赔偿何建一家各项费用75000元。
(记者 何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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