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法律援助维护司法公正
县法律援助中心5年间1781件案件结案
本报讯 “射洪县人民政府法律援助中心” 成立于1998年12月8日。5年来,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实施各项法律援助,承办了可能被判处极刑的未成年人、残疾人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援助刑事辩护案件和下岗职工、特困户、残疾人、老人、妇女和儿童的民事、行政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案件以及部分特困民营企业维权诉讼案件。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办案人员曾无数次远赴山西、东北、华北、新疆、西藏、广东、上海等地为农民工提供办理各种法律援助案,切实地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据统计,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826件,结案1781件,撤销32件,还有 13件仍在办理中。结案的1781件中有367件是为农民工依法维权;504件为妇女、儿童和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147件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17件为特困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援助;237件为下岗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为受援法律当事人挽回和避免各种经济损失,获得各种赔偿、补偿计1837万元。办理刑事法律援助231件,106犯罪嫌疑人获得减轻或从轻处罚,使14人免于追究刑事责任,还避免了数起矛盾激化转化恶性案件的发生。(罗显孝 记者 何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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