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农村信用联社成功申报“法人联社”
本报讯 (记者 陈俊良)9月28日,蓬溪信用联社“以县为单位统一法人”改革获得省银监局正式批准,一举成为了全市首家、全省第七家成功申报“以县为单位统一法人”的联社。据了解,自2004年9月蓬溪县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启动以来,县联社就专门确定了一名副主任具体抓此项工作,从联社机关科室和基层信用社抽调4名同志组成改革办公室专职办理改革日常工作,确保有序平稳推进。继去年9月1日成功申报专项央行票据扶持资金后,赓即把改革工作的重点转移到配合央行的季度监测考核、认真做好专项央行票据置换不良贷款处置工作、全面开展清产核资、积极申报“以县为单位统一法人”等四个方面的工作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