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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作为60万注册会计师考试大军中的一员,王女士向媒体爆料称,“中华会计网校”有考前“泄题”之嫌,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泄题”之说却遭到该网校坚决否认。虽然考试的监管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也表示没有接到“泄题”报告,但是,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正式下发的文件中却证实在考前就接到“泄题”举报,正在深入调查。
近年来,司法考试、经济技术资格考试、四六级英语考试等等诸多考试中,泄题事件屡见不鲜,有的是通过亲友关系获取“内部资料”牟取暴利,有的是专家出题后四处串讲辅导大规模泄题,还有的竟然内外勾结胆大包天私自拆卷抄题。
目前,执业资格考试是泄题事件频发的“重灾区”。有关专家认为,考试中的5大环节最容易发生泄题事件,无论是泄题的“源头”还是“细流”,都要严加防范。但是,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对泄题定义进行严格界定,仅仅依靠套用刑法中泄漏国家机密等罪名的办法,显然已经无法解决国家考试实践中的诸多现实问题。
网校串讲“神卷”陷入“泄题”黑洞
9月21日,刚刚参加完2008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王女士称,部分科目的考试真题与其考前在“中华会计网校”拿到的学员内部资料出现多处雷同,怀疑该网校有考前“泄题”之嫌。9月24日,陷入“泄题”风波的“中华会计网校”发布声明,再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据报道,以王女士的说法,注会《税法》科目中的很多细节与“中华会计网校”的教学内容如出一辙,甚至有些语言表述都颇为一致。虽然作为“中华会计网校”的一名学员,自己也可以算是受益者,但王女士总觉得,“这样对其他没有参加学习的考生是一种不公平。”同时她也担心这次考试成绩被判无效。
与王女士考后的担忧不同,考后不少报名学习的考生在“中华会计网校”论坛里发帖盛赞“内部资料”的“高命中率”。“最后4道综合题,简直像是从模拟题上扒下来的”等类似言语充斥论坛。大多数发帖学员认为,五门考试中的《税法》和《经济法》答题更顺手,因为考前串讲几乎把大题“一网打尽”。
据发帖的考生透露,“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的条件和程序”,“关于合同撤销权、代位权、抵销权和债权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和与地役权的关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转让股权和战略投资的规定”这四道答题和课上老师反复强调的复习重点完全吻合,而另一份被强调要引起重视的模拟4、模拟5两份考前模拟试卷,因内容全部命中考点而被欣喜若狂的考生奉为“神卷”。
在“中华会计网校”的网站首页上发布的“注会试题解析”中,该网校校方以红色字体特别标明与资料上的某题相似。经过仔细对比,千龙网记者还发现,还有部分考题和“中华会计网校”的试题在文字表述上除了改动了几个阿拉伯数字之外,几乎如出一辙。对此,负责该网校报名咨询的工作人员解释说,网校聘请的老师都是资深业内人士,所以才能准确地把握考试难点和热点,“考题押得准”恰恰能证明“老师水平高”。
随后,有媒体记者联系了考试的监管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方表示,虽然他们负责监管考试,但是并不负责考前出题的工作,目前也尚未接到有泄露试题的相关报告。9月24日晚上,“中华会计网校”发布声明称,“根本不存在‘泄题’”,“感谢媒体对相关事态的报道”,表示仍然“需要社会各界的监督”。有意思的是,该网校对千龙网记者的采访要求,至今避而不答。
而9月25日下午4点多,千龙网记者从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证实,9月4日,该办公室曾经专门下发一份文字号为“财考办[2008]117号”的紧急通知称,“近日,我们接到举报,称有人利用QQ号和手机号卖试题答案,试题答案将在考试开始前几小时内发出。目前,我们正在展开深入调查。”
亲友关系专家辅导频频引发泄题事件
尽管“中华会计网校”否认“泄题”,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也表示正在“深入调查”。但是,近年来,全国司法考试、经济技术执业资格考试、四六级英语考试等等诸多考试中,泄题事件频繁发生,屡见不鲜:有的是通过亲友关系获取“内部资料”牟取暴利,有的是专家出题后四处串讲辅导大规模泄题,还有的竟然内外勾结胆大包天私自拆卷抄题……
众所周知,国家司法考试是法院、检察院、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从业人员的资格考试,试题和答案在考前属国家“机密级”文件。然而,在2007年9月15日,国家司法考试宁波考点的准备铃响后,一名考生迟迟不进考场,还在翻复习材料,她的异常行为引起了监考老师的警觉。这名考生最后慌张地把资料放在考场外的课桌下。监考老师发现,这份资料“针对性很强”。情况上报后,经有关部门核查,该份资料和司法考题、答案基本一致。
这名叫谢静波的女生随后交代了作弊经过。宁波海曙区检察院侦查发现,与谢静波有同样“资料”的还有该考点考生张敏、柏伟;考试当天,提供“资料”的卖家还在考场外利用对讲机为他们报答案。3位考生约定事成后支付对方12万元。
他们的考题答案又是从哪里来的呢?据媒体报道,检方查明,现年27岁的石玉丹曾留学国外,回国后多次参加司法考试均落榜。2007年8月,石玉丹通过生父、继母联系上司法部工作人员林某某。同年9月6日、8日,林某某在深圳某酒店分两次将2007年司法考试相关题目、答案以口述的方式泄露给石玉丹。
石玉丹后将经过自己整理的试题、答案打印件交给前男友李晓亮。李晓亮又交给在北京的室友于树泉。2007年9月14日晚至16日中午,于树泉在北京通过QQ传输、复印后分发等方式,将试题、答案卖给北京、宁波、金华、临汾、唐山等地20余名考生,非法获利数十万元。为限制扩散范围,于树泉派朋友刘振华携带对讲机、耳机等,从北京赶赴宁波,帮助柏伟等人传递答案,收取赃款。
与石玉丹通过亲友关系获取试题牟取暴利的泄题方式有所不同的是,李栋(化名)则是以出题专家身份四处组织考前串讲,大规模泄漏考题。据报道,李栋是北京邮电大学离休教师。2001年6月至8月,李栋在受聘担任国家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经济技术资格考试邮电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中级)考试命题组组长期间,利用其参加并负责该项考试命题、统题、初审、终审工作的便利,违反保密协议,擅自抄录有关试题(含备用题),并于同年8月至10月间先后在上海、绍兴、临安、北京、沈阳、长春等十余座城市的辅导班上进行串讲,将绝密级国家秘密泄露。
而大胆私自拆卷泄题的行为,更让人无言以对。据公安部门的侦破结果报告,2003年9月19日上午,“东方大学城宇航培训学校”的法人代表刘晨与该校授课教师曹宇勾结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务处负责考务工作的史晓龙,私自拆开了一套密封的试卷,抄录了考题,将作文题和部分考试题型于当天下午公布在“东方大学城宇航培训学校”网站上,并于当晚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术交流中心报告厅举办的“点题讲座”上泄漏了部分试题。
五大环节泄题执业考试成“重灾区”
遮遮掩掩泄题、出题专家辅导、内外勾结私自拆卷……凡此种种泄题手段,令人瞠目结舌。这不仅要问,我们的考试保密制度到底是哪些环节最容易出问题?为何执业考试的泄题事件频繁发生,成为重灾区?
2001年全国经济技术资格考试邮电经济专业命题组成员李栋泄题案被称为“考试泄密渎职犯罪第一案”,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对李栋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李栋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当年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后任东城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史向明,在办结此案后,指出考试易泄题的“五大环节”。
首先是出题环节,这是泄题的“源头”。史向明介绍说,以前采取专家隔离封闭式命题,但是,自从手机、互联网等出现后,就无法做到完全封闭了。于是,目前的一些考试往往采用“多人出题——大家凑成几份卷子——另找人定ABC三套卷子——领导抽定一套”这样的模式进行。但命题组专家们还是成为各类辅导班重点攻关的对象。
其次是印刷环节,这是泄题的“干流”。印刷及运输环节出现的问题往往防不胜防。我国现在重大考试的印刷往往都是在监狱等封闭环境进行,但依旧没有完全避免诸如监狱管理人员泄题事件的发生。
三是运输环节,这是泄题的“细流”。如邮局个别工作人员拆封后,泄题事件也时有发生。四是保管环节,这是泄题的“主渠”。造成4000多名中学生重考的广东肇庆市中考试题泄密案,泄题原因就是在于肇庆市莫村镇教育办试题保密员的监守自盗。
第五是监考环节,这是泄题的“支流”。史向明还认为,目前,各种考试的监考环节泄题也有“变猛的趋势”,连连出现的“考试答案在开考后几分钟、半小时出现在网上”,相关部门第一批调查对象便锁定在监考老师身上。
纵览我国近年发生的种种泄题事件,不难看出,泄题事件多发生在各种执业资格考试中。据千龙网记者了解,执业资格考试的成败往往直接牵涉个人或者小集团的经济收益,是利益的驱动使其铤而走险。以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为例,一旦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考生拿到注册会计师证书,月薪一般都能上升到5000元,外企的注册会计师的月薪多则能达到10000元以上,相对月薪只有2500元的普通会计来说,这是一个不小的诱惑。
此外,由于我国需要注册会计师约为35万人,而我国现在通过考试或以前通过评定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在12万左右,因此,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人数也越来越多。现每年的报考人数在60-70万,而每年单科通过率在10%上下,这对于学财务的人来说都有点难度。各种名头的注册会计师培训机构也由此而生,共同来瓜分这块市场的大“蛋糕”,“押题”的准确直接影响到他们所占有的市场份额。
泄题危害社会安全与公正亟需“泄题停”
为一己之私、一小集团之利,盗取国家机密,泄漏国家考试题目,不仅会给国家造成人力、物力的巨大浪费,还会危害社会公平与正义,甚至为整个社会的未来埋下重大安全隐患。为此,不少法律界人士呼吁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出台《国家考试法》,依法加大对泄题事件的惩戒力度。
2007年9月21日晚上,距开考不到12小时,国家卫生部网站紧急通知,“因试题外流,原定22日、23日举行的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中的临床职业医师及口腔职业医师临时推迟进行。”第二天,北京地区仍然有数千考生赶往考场,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工作人员称,北京地区人数不算多,但有些地区受影响考生有好几万人。
泄题后果对社会造成巨大人力、物力资源浪费仅仅是看得见的危害,而看不见的社会危害更让人后怕。注册会计师考试作为一项执业资格考试。取得该资格的人,一旦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就要承担较为重要的社会责任。
尤其是在执行上市公司审计时,注册会计师不仅要鉴证一个公司是否遵循了法律、法规和制度,而且要判定其会计报表是否遵循了真实性、公允性和一贯性原则,并出具审计报告。大家不难想象,假如大量被培训机构诱导因作弊而获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担任企业要职,肩负社会责任。那将对国家经济建设、企业发展以及社会财产安全带来怎样的危害与影响?这恐怕谁都无法估计。
“此次泄题事件的危害,将远远超过预期。”在采访中,不少执业注册会计师与财经人士纷纷向千龙网记者表示他们的担忧,我国设立的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初衷本是为了通过对专业人员的资质认证和考核,来保护国家、社会、企业财产安全。而当这项安全大门被利益和欲望从内部腐蚀开来的时候,公众财产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屏障也同时为一些居心叵测之徒敞开了便捷之门。
“根据刑法规定,犯有故意或过失泄漏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胡钢告诉千龙网记者,以牟利为目的泄露国家考试试题,属于特别严重的情节,理应按照刑罚的上限予以处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泄题事件的惩戒,最终从轻处罚甚至不予追究,也没有追究相关单位的监管责任。
据报道,石玉丹泄题事件中,3名考生因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公诉后领刑1年、1年2个月不等;备受社会关注的英语四级考试泄题案中,被告人史晓龙、曹宇因犯故意泄漏国家秘密罪被判刑3年,刘晨被判刑2年。在2007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中,西安一作弊团伙进入考场用针孔摄像机将考题传出考场,高手负责做好题后,再将答案传给使用隐形耳机的考生,“作弊电台”被现场查获后,这起涉嫌构成“盗窃和泄漏国家机密罪”的案件,却被警方以“无法律依据”为由不予立案,8名作弊者又被释放。
“没有专门法律的严格界定,仅仅依靠套用刑法中泄漏国家机密等罪名的办法,显然无法解决国家考试实践中诸多的现实问题。”胡钢举例说,比如什么样的考试才算是国家机密?出现泄题现象,究竟属于特别严重的情节还是严重情节,考试监管单位将担负什么样的责任等等问题,都需要一部《国家考试法》来给出一个规范的说法。这不仅是维护国家考试制度及国家机关的公正形象,也是维护国家机关的社会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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