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遂宁日报报业集团  社长:骆常非  总编辑:丁时平  副总编辑:袁朝明 张廷志  网站总监:杜波    总编邮箱:snxw3388@163.com
新闻热线:2321500
LED电子台:8884488
网络广告:5819058
您现在的位置: 遂宁新闻网 >> 法制 >> 社会与法 >> 正文
业主与保安争执持枪对准其脑门
新闻来源:新浪法制   更新时间:2008-10-13 11:06:26  【字体:小 大】

  晨报讯(记者 郝涛)“真后悔,原本只想拿消防枪吓唬一下保安,却没想到触犯了法律。”昨日,已走出拘留所的于先生后悔地说。今年10月7日下午,业主于先生(化名)因拒交停车费,与小区保安发生争执,情急之下于先生从汽车后备厢中拿出一把消防手枪,对准保安的脑门,周围群众立即报警。当天下午,于先生拿着手枪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结果于某的行为构成威胁他人安全被处以治安拘留三天的处罚。

  “业主从汽车的后备厢中拿出一个黑乎乎东西,突然对准我的脑门,我刚开始没反应过来,仔细一看原来是黑洞洞的枪口。”通州永顺某小区的保安刘先生想起当天的遭遇仍心有余悸。刘先生说,今年10月7日13时许,一名男业主开车正准备出通州永顺某小区门口,他按照小区物业的工作要求拦他并通知缴纳停车费,但业主拒绝缴纳,随后两人发生争执。气急之下的业主随后从汽车后备厢中拿出一支手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保安的脑门。“我吓得差点一屁股坐到地上。”刘先生说,当时业主的手就放在枪的扳机上,但幸运的是枪声没有响起。随后,刘先生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结果那个持枪的业主已离开现场。

  当天下午,那个持枪的业主带着消防枪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该业主交待,他姓于,消防枪是他花700元钱买的。“这是一把消防枪,我当时只想吓唬一下保安。”于先生说,消防枪内装的是干粉,不会对人造成伤害。但民警从消防枪的侧面却看到“用于消防,不准对人”的提示。民警经过演示,消防枪如果打到人的眼睛等部位,具有一定的伤害性。

  警方表示,于某持消防枪威胁保安的行为构成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触犯法律被警方处以治安拘留三天的处罚。

编辑:谢菊梅
  • 上一篇法制:

  • 下一篇法制: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图片新闻

    重庆比Twins更美的最美

    评选四川第一美女 李宇

    河南“最牛农民”遭禁
    热门推荐
    ·[社会新闻]网上疯传那一年 数十万网友争晒没
    ·[社会新闻]评选四川第一美女 李宇春的支持率
    ·[国内]新华网友:十七届三中全会让农村
    ·[国内]时评:“三农”发展的又一次历史
    ·[遂宁]刘中军副司长指导《观音故里》剧
    ·[民生新闻]嫌找工作时间久  六少年一连四天
    ·[遂宁]市委书记崔保华在船山调研农村工
    相关文章
    男子称与保险公司签50万保单仅获赔5万
    入住三年未能办房产证 逸蓝华庭业主状告发
    业主反对修匝道聚集500余人堵路受审
    业主不服管理砍伤城管队长致其脸露白骨
     百度主题推广
     
    频道精华 >>
    ·[遂宁]市委书记崔保华在船山调研农村工作
    ·[遂宁]遂宁 让人心灵舒畅
    ·[遂宁]图说遂宁改革开放三十年变迁
    ·[遂宁]我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
    ·[遂宁]现代农业助农增收
    ·[遂宁]七旬老党员社区促创卫
    ·[社会新闻]海口商贩当街宰杀梅花鹿 自称证件都
    ·[遂宁]天蓝水绿美遂宁
    ·[民生新闻]今又重阳节  浓浓敬老情
    ·[社会新闻]中国首架新支线飞机将于近期首飞
    Google专题 >>
    热辣图铃 >>
    网站介绍 联系方式 隐私政策 ┊ 招聘贤才 广告服务 网上订报 友情连接 意见反馈

    遂宁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遂州中路718号 邮编:629000 邮箱:news@mail.snxw.com
    传真:0825-2312551 电话:0825-2321500 QQ:89644195 438399647
    蜀ICP备05003517号  川新备06-08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