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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传真
审判长当庭请教“码洋”含义
在起诉书中,出现了“码洋”这个词汇,审判长当庭向被告人何兴民请教这个词汇的含义。何兴民解释说,一本书的定价或一批书的总定价,其货币额俗称码洋。发行部门向出版社进货时,有一定比例的折扣,按码洋打了折扣以后的金额,俗称实洋。以零售书店来说,销售码洋减去销售折扣,等于销售实洋,再减去销售成本、税金、费用等于销售利润或亏损。发行部门内部的业务活动和财务会计,均采用码洋核算和记账。
11万贿款用于单位“公关”?
何兴民当庭说,他收受屈选的11万元中,有数万元向相关部门人员送出,主要用于省新华书店的单位业务活动及与有关方面的疏通活动,属于单位的公关活动,并没有用于他个人事务和私人活动。该说法引起了旁听席的兴趣,但何兴民并没有具体说出疏通了谁,他只说向检察机关提供了名单。
举报材料曾落入何兴民手
在该案件正式立案前,何兴民就掌握了举报他和史育红的有关材料。据国家公诉人出具的有关材料证实,检察机关在办理该案件时,曾从史育红的办公室查出三四份有关举报材料,据史育红供述,该材料是何兴民私下里给他的,这些材料怎么能被何兴民掌握他不得而知。
本报记者 郝冬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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