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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至2007年,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原局长李传华利用职务之便,共收受他人贿赂156699元——这是这个贫困县近10年来最大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知情人透露,虽然李传华每笔受贿金额并不是很大,但次数较多。当地纪委则表示,李传华受贿案案发前一直有群众匿名举报,随后,纪委在查处该县教育局原基建股长违纪案时,扯出了这条“大鱼”。8月初,宜昌中院二审判处李传华有期徒刑6年,涉案金额中有8000元被认定为“礼尚往来”,而非受贿。
此时,这个贫困县教育系统开始深入整顿干部队伍、反腐倡廉,工作局面焕然一新。但法律界人士指出:贫困地区的反腐仍需继续加大力度。
本报记者 刘渐飞 通讯员 古林月
五峰近10年来最大的职务犯罪案
“五峰的经济水平在全省处于倒数第二的位置,涉案三四万元的职务犯罪在我们这里就算是大案了。”该县纪委书记柯志强介绍,李传华受贿一案是这个贫困县近十年来最大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作为国家级的贫困县,湖北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的教育条件非常艰苦,因此,该县原教育局长李传华受贿10多万落马的案件,在当地引起了巨大的震动。据五峰县纪委有关人士介绍,前两年,纪委陆续接到李传华受贿的群众举报,但由于都是匿名举报,纪委欲着手调查但无从下手。
2007年初,在查处教育局基建股原股长违纪案时,李传华的违纪线索被“牵”出。当年9月,李传华被调离该县教育局,任司法局局长,随后被“双规”,李传华对违纪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去年4月9日上午,五峰法院审判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传华受贿案。该县检察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及承办人员共3人应邀列席会议。最终,李传华被该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五峰法院一审查明:1999年至2007年,李传华在任傅家堰乡党委书记和县教育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156699元。
判决书显示,李传华犯罪事实绝大部分是在任教育局局长期间:除了在教育工程建设中收受贿赂91699元和书刊发行中收受贿赂42000元外,他还在教育系统人事调整中,收受贿赂17000元。
当地知情人士介绍:“虽然李传华每笔受贿金额并不是很大,但次数很多。其中一审认定的关于人事调整的受贿次数就超过了10笔。”
该县纪委书记柯志强说:“李传华受贿一案是这个贫困县近十年来最大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据介绍,五峰只有约20万人口,经济水平在全省处于倒数第二名,职务犯罪涉案金额三四万元在该县就属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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