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本报讯 为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创造和谐和依法治市的良好氛围,日前,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对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维权法律援助工作。
市司法局要求各区县要加强相应的法律援助,放宽老年人、妇女和儿童申请法律援助条件,主动为其服务,要加强与老龄委、妇联和共青团等部门协调、配合,做好老年人、妇女和儿童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同时,在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工作上,要通过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简化审批程序等,努力创新工作方法,拓展服务领域,方便农民工申请并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此外,要进一步加强我市残疾人维权法律援助,对因工伤或从事雇佣劳务受伤致残而索赔的案件,各地法律援助中心要根据本地实际,适当放宽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审查,为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提供方便、快捷的“绿色通道”,各地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强同本地残疾人联合会协调、配合,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宣传,做好残疾人的法律援助工作。
(记者 杜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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