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大防控 矛盾大调解 社会大管理
我市农村平安建设长效机制建设
2007年8月按照省委政法委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按照总体思路:按照“围绕一个目标,夯实三大基础,破解三大难题,形成三大格局”的总体思路,坚持着眼实际、着力实效、突出重点、长效管用的原则,大力夯实农村基层三大组织基础,切实解决缺人干事、缺钱办事、缺章理事的问题,全面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建立农村平安建设长效机制试点工作。通过一年的努力,农村治安大防控、矛盾大调解、社会大管理与大服务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确保了新农村建设全面顺利推进。9月26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综治委主任王怀臣在我市关于建立农村平安建设长效机制试点工作的总结报告上批示:遂宁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市委政法委抓得很紧,认识统一,效果很好,向大家表示感谢。遂宁的经验很好,希继续巩固和完善。10月5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崔保华在省委政法委《怀臣书记在遂宁<关于建立农村平安建设长效机制试点工作的总结报告>的批示》上批示:请市委政法委按照怀臣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完善机制,继续深化平安创建工作,抓紧制定出平安遂宁合格乡镇、法治遂宁合格县区综合评价标准体系,使这项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为建设平安和谐遂宁再立新功。
统一认识 迅速决策
试点任务落实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一思想,仅一个月左右,我市建立农村平安建设长效机制试点工作全面展开。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杨云明为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魏福友和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侯晓春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各区县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把“两所一庭一室”建设落实到了每个乡镇、每个庭所室,为启动建设提供了先决条件。
分类实施 加强督查
试点工作中,我市严格按照国家正规化建设标准,因地制宜,建成统一外观标识的庭所办公用房,全部场所分两类两批启动建设。拓宽渠道补警。一方面狠抓庭所室场所建设,先治好基层组织的“窝”;另一方面,抓住机遇,多渠道补警。去年11月,统招民警339名,全部充实到基层派出所;通过置换文职人员、招录公务员、接收转业军官等办法又补充了部分警力。目前全市警力与人口比为万分之五点三,比去年提高了一点一个万分点。同时,今年全市还将招录人民法庭工作人员44名,司法助理员63名,政法部门警力不足的问题正逐步得以解决。
加强督促检查。市委常委会5次专题听取试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组织了两次专项督查;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多次督查和明察暗访,跟踪了解掌握区、县工作动态。严格的督查,为各区、县比学赶帮、你追我赶、奋力推进试点工作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试点工作一年来,全市乡镇派出所完成规划比例为95.5%;乡镇人民法庭完成规划比例为85.3%;乡镇司法所完成规划比例为100%;农村警务室完成规划比例110%。全市建立乡镇专职治安联防巡逻队105支,村级治安巡逻队2086支;乡镇综治委(办)105个,已按规定配齐配强了综治工作人员;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已建成105个,村调解室已建成2086个,分别完成规划比例为100%。基本完成试点工作全部任务。
夯实基础 促进稳定
通过试点工作,我市基层政法综治组织的场所面貌焕然一新,农村基层政法综治基础薄弱的问题得到较大程度改善,基层的管理控制能力显著提高。
目前,每个乡镇都有了派出所、司法所,发生的案件、事件、纠纷都能及时得到侦破、处理、化解,过去有事找不到警察或得不到及时救助的问题得到了很大程度的解决;老百姓办事更近更方便了、成本也更低了,过去“出门一整天,往返近百里”的状况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变。老百姓真正得到了实惠,真正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党群关系、警民关系、农村社会更加和谐,极大地巩固了农村稳定的局面。
警察在身边,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地提高了。与此同时,农村的偷鸡摸狗、打架斗殴、黑恶势力、杀人放火、封建迷信、非法宗教、邻里纠纷等案件、事件大大减少,今年1—8月,全市农村刑事案件立案率同比下降12.3%;治安案件立案率同比下降45.4%,农村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 (记者 蒋凤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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