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应以服务民生为着力点
大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王荣华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目前,基层检察院的工作应当把改善民生为重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课题,紧紧围绕本地区的实际全面开展好检察工作,把服务人民利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神圣职责。
一是转变执法观念,服务民生。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定位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使检察工作的“根”深深地扎在人民群众中间。在执法办案中,检察干警要改变传统执法观念,注重“简、快、优”的工作原则,即“简”化工作程序,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形成联动式、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最便捷的服务;“快”节奏的工作效率,加强相互协调,形成快速处理机制,用最短的时间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事情,在严格遵守办案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尽量压缩工作时限,决不让涉及民生的案件在检察环节造成梗阻;以最“优”的服务至上,注重服务质量和效果,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检察工作服务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标准。
二是严厉打击犯罪,确保民安。维护社会稳定是保障民生的重要环节,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是实现人民群众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重要保证。检察机关为维护社会稳定首先要严厉打击侵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各项民主政治权利;通过履行侦查监督和公诉职责,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依法及时、准确、有力地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在内的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增加群众的安全感。
三是惩治贪贿犯罪,维护民利。“群众利益无小事”,廉洁勤政的政务环境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党的干部能否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关乎民心所向。因此,我们必须紧紧围绕民生问题开展检察工作。一是紧扣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突出查办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食品安全、征地拆迁、征地补偿、抢险救灾、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使党的民生政策切实惠及群众,使改善民生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对社会反响强烈的大要案件,与民生密切相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要重点查处。三是积极探索“大预防”工作格局。建立与重点行业和部门联系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预防教育;与职务犯罪多发、易发部门建立针对性长效联系机制,积极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对重点工程、民生工程项目实行全程监控,有效防止工程各环节可能发生的职务犯罪,使政府的利民措施更好地让民众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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