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司法所建设工作会召开
夯实基层基础 构建和谐司法
本报讯 9月10日上午,我市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在市委党校召开。
会议采用现场观摩、交流座谈和会议部署相结合的形式,对我市司法所建设现状进行了分析,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司法所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所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提出要从严格人员配管制度、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大力推进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保障机制、全面规范内部管理、努力发挥职能作用等几大方面,大力加强我市的司法所建设。
会议对2004年-2008年工作进行了回顾。截至2008年8月12日,我市共完成房屋基础建设的有77个司法所,占建设数的100%;符合“三同时”要求的有69个所,占建设数的89.6%;其中5个司法所拥有房屋所有权,占建设数的6.49%;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5个司法所,占建设数的6.49%;经国资委出文确认的有45个司法所,占建设数的58.4%。
会议指出,司法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以队伍建设为主导,以“三大主题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狠抓矛盾纠纷排查与预防,全力维护稳定。其中,指导和参与大调解各类纠纷3914件,开展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和帮教106人,指导开展解除劳教人员的衔接和帮教68人,指导法律服务所开展法律服务工作184次,建立业务工作联系点52个,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52个,进行各类业务咨询644次,帮助开展业务培训86次、180人,开展业务交流或观摩学习18次,为构建和谐社会夯实了基础,为司法行政工作增添了措施。
会议还明确提出我市司法工作存在的产权明晰、制度不一等主要问题,要求各个司法所要以争创全省司法所建设先进县(市)区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努力把司法所业务工作提高到新水平。强化司法所内部管理,健全司法所工作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切实维护社会的稳定。
(记者 杜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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