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检察院加强建设“六型检察院”
本报讯 今年以来,蓬溪县检察院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和“三大主题活动”中,提出了建设学习型、管理型、创新型、科技型、开放型和效能型的“六型检察院”建设模式,通过加强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的专业化管理,促进了队伍素质的有效提升。
该院以学习型检察院建设为契机,鼓励干警参加各类学习和培训,加快实施专业化复合型人才培养。以建设管理型检察院为契机,把制度规范融入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之中,进一步明确了“一岗双责”的范围。以建立健全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管理机制为契机,将机制创新融入到检察机关专业化管理中,积极探索自身工作运行机制。一是抓好人民监督员工作。二是抓好检务督查机制改革。三是抓好管理模式创新。在相近岗位之间,实行顶岗或互为备岗的制度。推行了主诉、主侦、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促使原有行政化的部门案件管理模式向更符合检察官管理特点的司法化模式转变,为实行检察官的分类管理夯实了基础。
(王光涛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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