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人民检察院从快批捕制造毒品犯罪嫌疑人
本报讯 7月19日,蓬溪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依法提前介入该县第一例制造毒品案件,对犯罪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整个过程予以了监督,同时对案件的侦查取证提出了建议。8月18日,该案移送蓬溪县检察院审查批捕。经过认真审查:2008年7月12日晚,犯罪嫌疑人赵某将用来制造毒品的原料和设备运到蓬南镇印石村,由其姐叫人将原料和设备搬到蓬南镇家中,13日,赵某组织赵某某、李某、杜某在其姐家中制造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到7月18日晚查获时已生产氯氨酮约20公斤,其中赵某出售约12公斤,剩下的8公斤氯氨酮被公安干警缴获。8月22日,该院作出了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赵某、赵某某、杜某、李某的决定。(何春燕 王光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