兢兢业业显风采
——记射洪县金家法庭庭长邓洪
人物简介:邓洪,男,37岁,汉族,大学文化,三级法官。1994年到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柳树法庭副庭长、金家法庭副庭长,现任金家法庭庭长。
勇于开拓 维护公平正义
金家法庭地处射洪边陲,属经济欠发达地区。法庭长期以来仅有一审一书两名工作人员,交通工具为一辆97年购置的摩托车,法庭历年收案数都低于60件,结案数在40件左右,与该县其它法庭相比,收结案数相对较少。
2005年,邓洪到金家法庭主持工作后,通过走访了解当地社情民情,敏锐地发现:一方面,村民的依法维权意识较差,权益得不到维护却又不善于拿起法律武器;另一方面,村民又以矛盾纠纷长期未解决为由,阻挠镇、村、社开展正常工作,个别矛盾被激化后导致民转刑案件发生,影响一方社会稳定。通过分析邓洪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维权、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识和水平,为此,他带领书记员在辖区主动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司法进乡村服务活动”,充分利用逢场天走上街头、车站散发诉讼服务指南和便民联系卡,设立“法律咨询站”,在有线电视上进行法制宣传,还依托乡镇纠纷联调中心、综治办、司法所、村组干部下发宣传资料。同时,不定期到案发地巡回审理案件,扩大法庭影响力。通过广泛宣传和巡回审理案件,2007年上半年收案105件,结案75件,所审结案件实现无错案、无重审、无再审、无申诉、无上访、无抗诉、无民转刑、无超审限案件。
邓洪在审理各类案件中,能正确处理调解和判决之间的关系,坚持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注重发扬“三千”精神,为当事人说尽千言万语,想尽千方百计,历尽千辛万苦,追求“案结事了”的最大化。两年多来,金家法庭审结的案件调解率均在80%以上,调解标的兑现率达100%。法庭连续两年被县法院评为“先进集体”。
公正司法 群众满意度高
法官在案件审理中进出,在百姓生活中走访,在群众利益得失中裁判,随时经受着各种诱惑的考验与挑战。邓洪能始终恪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准则,在人情、关系、金钱面前始终保持清正廉洁,严守道德底线。在办理某火锅店非法使用凤来镇一民工死亡赔偿纠纷案件中,被告方扬言:我有的是钱,有的是关系,官司随便打到哪里都不怕,我就是不给你赔钱。民工父母非常害怕对方的权势。为办理好这一案件,邓洪认真查询相关的法律、法规,走访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确保准确适用法律。案件如期开庭后,邓洪及时作出火锅店赔偿民工父母10万元的判决。被告不服上诉后,中级法院维持原判,民工父母顺利地拿到了赔偿款。
十余年来,邓洪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始终恪守职业道德,甘于清贫,耐住寂寞,保持廉洁,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办案,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显著成绩。
(实习生 廖媛媛 记者 蒋凤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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