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资源 建立新型应急救援体系
————访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消防支队支队长付立兵
8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胡昌升在全市安全生产会上指出,应急管理是安全生产的枢纽环节,我市要加快应急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快速应急联动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那么,该如何更好地发挥公安队伍在政府应急救援体系中的作用呢?日前,记者专访了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消防支队支队长付立兵。
记者:自“5·12”特大地震后,各级政府都在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请问您对应急救援体系现状有些什么看法?
付立兵:就目前而言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分灾种管理下的分部门、分系统设置救援力量,“多队单能”,具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特征,这是我国应急救援体系的基本格局。二是现实灾害事故多发与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应急服务需求的激增,政府应急救援处于双重压力下的严峻考验;三是以预案为载体、以整合为特征的政府应急救援机制加快完善,对优化政府应急救援体系的呼吁和推动日益强烈。“5·12”地震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群众的生命危险和财产损失,我市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也受到国家和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记者:在应急救援体系中,公安消防部队应该做些什么?就近十年来的抢险救援实践而言,又具有什么特点或者说是优势呢?
答:从“5·12”地震灾害的救援来看,公安消防部队完全可以承担政府应急救援体系主体力量的角色。这主要有四个方面的优势:一是性质和任务优势。性质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这支部队的唯一宗旨。就任务而言,公安消防部队本身就肩负着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二是时间和空间优势。我国目前已建成了比较完整的消防队站网络,以城镇为基础,辐射农村的消防队站格局已初步形成。三是装备和信息化优势。就我市而言,近几年来,政府通过逐步加大对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的投入,使消防部队基本具备了处置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的装备条件;在推进信息化建设方面,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充分依托公安“金盾工程”,重特大灾害事故处置的数据集成化、信息快捷化、指挥一体化得到很好发展。四是智力和技术优势。公安消防部队长年处于灭火抢险和救援救助一线,在与灾害事故作斗争的实践中,总结、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教训。
记者:在加快政府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中,您认为我市还需要解决哪些方面的问题?
付立兵:建立健全政府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要本着整合资源、提升能力、服务大众的要求,强化经费保障,加快工作实践,全面推进建设。一是要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公安消防部队作为政府应急救援体系主体力量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建立完善政府应急救援体系的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二是整合现有资源,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市市情的政府应急救援体制和机制。一方面,对现有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应进行大重组,集中人、财、物资源建好政府应急救援队;另一方面要建立统一的政府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形成统一高效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联动作战能力。三是改革公共消防力量现有管理体制和训练机制,为适应政府应急救援体系创造条件。四是切实加大投入,为建立新型的政府应急救援体系提供可靠保障。要强化公共财政观念,加大对公共安全的投入;要统筹规划,落实重点投入,建精建强政府应急救援力量;要加大投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加快,对公共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投入应逐年增长;要优化投入,重点增强对处置石油、化工、有毒有害等特殊灾害事故特别是生命救助类特勤器材装备的投入,配齐配强救援人员必需的个人防护装备。对经济落后地区,还应实施财政补助补贴,专款专用,用于增强其薄弱的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实习生 廖媛媛 记者 蒋凤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