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8日上午,射洪县政法委综治平安建设“双创”工作督导第四组,在县法院院长、督导组长魏贵益的带领下,一行4人到明星镇进行督导。图为法院院长魏贵益与政法委副书记高军在明星镇街道明察暗访农村社会治安、平安建设“双创”情况。张竞 本报记者
 ▲9日,市公安“十警”比武交警系统比武竞赛准时开考,从而拉开了我市公安“十警大比武”序幕。市公安局将十警种比武竞赛成绩作为“三基”工程建设、实施“一二三”工程的重要考核内容,推动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向纵深发展。记者 周一帆
射洪县凤来镇矛盾纠纷联调中心
坚持调解工作首问责任制
本报讯 射洪县凤来镇党委、政府干部和专设的镇联调中心,始终把热心做好群众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作为应尽的工作职责,坚持实行首问责任制,落实抓好服务群众工作。
早在1991年,该镇红旗村3组的朱某通过土地置换得了在吴某包产地上建房的机会。当时恰逢吴某也在此建楼房,因为置换的土地原是吴家的,于是双方口头协议,朱、吴两家楼房共墙由朱某负责修建,吴某家挂靠。后来两家因产权问题产生纠纷达12年之久。2003年全县建立村级调委会和镇、乡联调中心,事情闹到镇上,镇联调办主任安排人称“刘搁平”的红旗村调解委员会主任刘绍民全力以赴拔掉这一“钉子”纠纷。刘绍民经过深入调查、大量取证,镇联调中心确认:当年的包产地在双方土地有效置换后已审批为朱家的宅基地,吴家无权索取赔偿费;其二,两家当年共墙的口头协议并无凭据,所以吴家要求共墙一半产权没有依据。在事实面前,吴家终于服从调解,此后,两家关系慢慢由“阴”转“晴”。十年纠纷在短短的半月之内成功化解。
采访中发现,近年来,凤来镇党委、政府始终按照县委政法委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相关要求,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力量,建立了矛盾纠纷联动调处工作体系,构建起乡镇、村、组三级联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联动调处工作机制,镇上成立的由党政领导挂帅,综治办组织协调,由司法所、公安派出所、信访、民政、国土、房管、农业服务中心、卫生防保组、计生等部门组成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主要负责全镇重大社会矛盾纠纷的调解,对村、单位的调解组织的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组织排查矛盾纠纷,掌握矛盾纠纷的特点和动向,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涉及的重大矛盾纠纷由调解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实行联合调解。同时村(社区)健全完善调委会,组设矛盾纠纷调解员。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拓宽和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的渠道,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
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以来,凤来镇联调中心解答群众各种政策咨询300人次,镇村两级调解民事纠纷71件,调成率98 %,各类矛盾纠纷同比大幅下降,无民转刑案件发生,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社会稳定和谐。
(记者 蒋凤梅 实习生 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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