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履行审判职能促进社会和谐
2008年上半年,市中级法院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积极履行审判职能,不断深化法院改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和建设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上半年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向有关单位发出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司法建议书5份。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积极探索刑事和解新机制,认真做好轻微刑事自诉案件和解工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规范非监禁刑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建立起科学的青少年犯罪防控体系和维权新格局。
依法调节经济关系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为我市“打造活力成渝之心,建设现代产业高地”营造开放、和谐、诚信、平等的法治环境。审判中着力开展“五项服务”:一是为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服务。二是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三是为建设诚信遂宁服务。四是为实施品牌强市战略服务。五是为城市建设服务。运用司法手段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上半年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含经调解撤诉)率达 55.04%,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规范行政权的运行
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始终坚持维护与监督、支持与保护并重的方针,依法审理好各类行政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政行为,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配合“五创联动”工作,保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配合“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工作,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上半年执行和解率达53.8%。认真改进立案工作,强化立案措施,畅通诉讼渠道,保障当事人诉权。上半年实施救助16件,保证了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接待群众来访447人次,办理来信406件次。确保了司法公正。
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全面提高法官队伍素质
切实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大学习、大讨论”、“三大主题活动”和“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努力提高法官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上半年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的干警达120人次。以“五练五评五提高”为主要载体,实行全员练兵。结合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积极推进审判和工作效能建设,以“开放月”、“阳光操作”、“便民专项活动”、“爱民法官”活动,转变审判工作作风。今年5月,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全院干警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参加治安巡逻、守护水源150人次,为受灾群众捐款合计10余万元,体现了人民法官的本色。充分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提高基层法院司法水平。
(实习生 廖媛媛 记者 蒋凤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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