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增强计生执法实效
“很多次赶场的时候,我都看见那些法院和计生办同志在这里设立征收社会抚养费咨询点,开展宣传。”在卓筒井英偃街,长期在这里做生意的张先生说。不仅如此,县法院和计生委工作人员还利用流动宣传车深入各镇、村、社区进行流动宣传,张贴执行公告进行广泛宣传。今年3月初,县法院经认真研究,大胆尝试提前介入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以县人民法院的名义发布了《执行公告》,阐明了不履行缴纳社会抚养费义务的法律后果,并将6000余份《公告》在全县各镇乡、社区广泛张贴。一位违法生育的群众由衷地说:“通过宣传,让大家明白了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国策的重要意义,过去缴纳社会抚养费是强行交,现在是自愿交。”
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是最基本的生存问题。在执行过程中,县法院做到了文明执行,阳光执行,动态执行。广大执行干警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以人为本,行为规范,深入做好宣传思想工作,着力维护社会和谐,杜绝了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严格遵循执法程序,坚持依法文明办案,主动邀请县电视台记者对执法过程全程摄像,并将典型案例在电视上公开曝光,确保其执法行为公正、公开、透明。同时改变以往定期执行的办法,结合当前城乡流动人口多的特点,建立灵活的执法机制,实行追踪执行、不定期执行相结合。对历欠社会抚养费的对象实施追踪执行,对违法生育流动对象实施不定期执行,对通过强制执行仍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违法生育当事人,坚决依法实施司法拘留,确保执行到位。象山镇三溪村村民周某,2007年8月违法生育二胎,拒不执行法院送达的违法生育处理裁定书,今年4月,县法院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通过教育,其家人按标准缴纳了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此案产生了强烈的社会效应,一些群众拍手称快,过去拖欠不缴社会抚养费的违法计生户也主动缴纳了费用。
目前,共成功执行计生违法案件28件,起到了执行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全县计生法制氛围进一步浓厚,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计生法制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屈卫中 记者 蒋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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