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山区出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提名暂行办法
防止干部“带病上岗”
组织提名和群众公开推荐相结合 公示拟任职位 对拟任人员进行差额考察和差额票决
本报讯 (记者 刘德均) 为进一步加快船山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和完善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提名工作,充分发挥干部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提名环节中的作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实现干部推荐“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一致,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全区实际,近日,船山区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提名暂行办法。
根据此办法,船山区改革了提拔任用正副科级干部的初始提名程序,改变了过去由组织提名的单一方式,实行组织提名和群众公开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即提名党政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船山区将根据不同职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各级党组织提名、领导干部个人实名提名、干部职工联合提名、干部个人自荐等方式进行,且全部采用书面、实名方式提名,也可以几种方式同时使用,相互印证。且对拟任职位的具体要求、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提名范围和提名时间,船山电视台、船山周刊、船山党建网、专门召开会议或张贴公告等形式向社会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在提名程序阶段,各乡镇(街道)党委、区直各部门党委(组),可根据拟任职位的具体要求,通过召开党委(组)会、个别座谈等形式进行民主推荐,经集体讨论研究后,以书面形式向区委组织部等额提名推荐本单位、本系统的人选。县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分管、联系拟任职位所属部门、乡镇(街道)的县级领导干部,可以个人名义积极负责地向组织提名推荐人选,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也可以个人名义,以实名推荐的方式,不再以口头推荐,向区委组织部提名推荐本单位本系统人选,推荐时应如实反映被提名人选的基本情况、德才表现,说明推荐理由、拟任意向以及与被推荐人的关系等。10人以上的干部职工,可根据拟任职位的具体要求进行联合提名推荐,并写出翔实的提名推荐材料。干部个人根据拟任职位的具体要求,以署名填表方式自荐,如实反映本人的基本情况、德才表现,并说明自荐理由和任职意向。
区委组织部根据各层面提名推荐结果,在综合考察、全面分析、认真甄选鉴别后召开部务会议,每个职位按差额1名向区委提出拟任人选建议名单,然后按干部任用有关程序进行考察,提交常委会差额票决,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对提名差额人选落选者不是后备干部的,纳入区后备干部管理。不再实行等额考察和等额票决。
同时,暂行办法还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提名工作进行监督,对干部群众反映提名中的有关问题,组织、纪检部门要及时受理,严肃查处。对于单位党组织未经民主推荐或集体讨论而向上级党组织正式提名推荐干部人选的;不实事求是介绍推荐对象的情况,明知提名推荐的干部有严重问题但隐瞒事实坚持提名推荐的;在提名推荐干部人选中搞拉票、“贿票”等非组织行为或恶意攻击他人的;干部自荐隐瞒问题或弄虚作假的。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泄露推荐有关情况或实名推荐结果的,将对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唐文艾告诉记者,出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提名暂行办法,在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干部负责的原则,增强各级责任感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提名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是为了进一步扩大干部选任途径,选准、选好党政领导干部,让更多的群众关心、参与干部的任用,体现广大群众在选拔任用干部方面的知情权,落脚点是进一步扩大民主,同时也避免了组织掌握拟任人员情况面窄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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