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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处满月今起不挪车罚钱 七种未撤离不挨罚
新闻来源:新浪汽车   更新时间:2007-8-2 16:50:32  【字体:小 大】

  信报讯(记者闫峥)昨天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实施整一月的日子,而交管部门规定的办法实施缓冲期也到期了。记者了解到,一个月来,通过快速处理解决轻微事故的司机已达一半左右,处理事故所需时间也明显缩短。

  带协议书司机比例仍不高

  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现在,随着司机了解“快处”的比例越来越高,很多时候已经无须交警在现场详细讲解具体办法。但是,随车携带《快速处理协议书》的司机比例仍然不高,经常要在报警之后,由交警赶到现场送交《协议书》。

  据介绍,一个月来,确实曾出现过双方填写《协议书》后,事故全责方屡次不接电话,人为制造定损、修车、理赔过程中的矛盾纠纷,但比例很低。“但是,类似的麻烦此前也曾出现,并不是‘快处’带来的新问题。”

  罚款缓冲期昨天正式过期

  快处办法准备最初实施时,交管部门考虑到办法中规定的“未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将罚款200元”,很多司机适应不了。为此决定,《办法》实施的第一个月为缓冲期,让司机和一线交警都能有时间熟悉相关规定。

  而昨天正好是“缓冲期”过期的第一天,交管部门曾明确表示,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应当立即挪车而不挪车,造成交通拥堵的,司机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只处理未主动挪车的一方

  按照快处办法的规定,如果在发生事故后,双方都不挪车造成了拥堵,双方都将被罚。

  但是,很多司机在路上遇到事故,可能都碰到过这样的情况,撞了车,一方要挪车,而另一方坚决不挪车。根据交管部门的规定,遇到这种情况并造成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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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国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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