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遂宁日报社  社长:骆常非  总编辑:丁时平  副总编辑:袁朝明 张廷志  网站总监:杜波    投稿信箱 news@mail.snxw.com
新闻热线:2321500
LED电子台:8884488
网络广告:5819058
您现在的位置: 遂宁新闻网 >> 财经 >> 公告平台 >> 文章正文
农业部出台新规:农药名称一律使用通用名称
新闻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07-12-20 9:07:39  【字体:小 大】
农业部出台新规定整治农药生产 1.6万多个药名将“瘦身”成1700个   

    新华网北京12月19日电(记者董峻)农业部日前出台了一系列新规定,确定从2008年1月8日起停止批准商品名称,农药名称一律使用通用名称或简化通用名称;自2008年7月1日起,农药产品一律不得使用商品名称。农业部预计农药产品名称将由目前的1.6万多个减少到1700个。

    这是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副司长王守聪19日在农业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的。新规定的主要内容还包括:将农药临时登记证的累积有效期由四年缩短到三年。提高农药登记门槛,减少临时登记与正式登记的差距,尤其是提高了临时登记在农药残留方面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标签应当标注的内容和不得标注的内容,同时规定农药名称应当标注在标签的显著位置。规范了农药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

    王守聪说,目前农药产品可以使用三种名称,即通用名称、商品名称、注册商标名称。许多企业为达到变相涨价的目的,编造了五花八门的商品名,“一药多名”问题突出。如吡虫啉就有700多个商品名。

    同时,现行农药法规及配套规章缺乏对农药产品标签标注内容的具体规范,导致农药企业在标签上将商品名标注得十分醒目,而将通用名印得很小,使农民甚至农技人员都难以辨认产品的名称和特性。

    据王守聪介绍,农业部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现行的《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农药登记资料要求》进行了修订,并就农药标签管理、农药名称和产品含量管理制订了相应的规范性文件,颁布了《关于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农药登记资料规定》《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3个农业部令,发布了农药名称登记核准管理的公告。12月12日,农业部又与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农药名称命名和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两个公告。

编辑:夏云蜀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图片新闻

    市产品质量和产品安全

    重庆晚报:路面会“唱

    [贴图]世界公认的罕见
    热门推荐
    ·[遂宁]遂宁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隆重开幕
    ·[遂宁]千淘万滤虽辛苦  吹尽寒沙始到金
    ·[三城新闻][三城]渝遂高速31日通车 到成都只
    ·[遂宁]本报首届读者节摄影大赛开镜了
    ·[遂宁]一个后发地区的觉醒
    ·[遂宁]香车靓影齐辉映 数千市民热捧读者
    ·[图片快报]香车靓影齐辉映 数千市民热捧读者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百度主题推广
     
    频道精华 >>
    ·[遂宁]遂宁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隆重开幕
    ·[遂宁]千淘万滤虽辛苦  吹尽寒沙始到金
    ·[遂宁]本报首届读者节摄影大赛开镜了
    ·[遂宁]香车靓影齐辉映 数千市民热捧读者节
    ·[遂宁]森林之城绿意浓
    ·[遂宁]每人植棵树 遂宁变绿洲
    ·[遂宁]安居区举行送兵仪式
    ·[遂宁]亲切的关怀 巨大的鼓舞
    ·[遂宁]春意融融暖遂州
    ·[遂宁]葱绿叠翠美遂州
    Google专题 >>
    热辣图铃 >>
    网站介绍 联系方式 隐私政策 ┊ 招聘贤才 广告服务 网上订报 友情连接 意见反馈

    遂宁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遂州中路718号 邮编:629000 邮箱:news@mail.snxw.com
    传真:0825-2312551 电话:0825-2321500 QQ:89644195 438399647
    蜀ICP备05003517号  川新备06-08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