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余部门联手打击非法集资
本报讯 (记者 刘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四川省政府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精神,安排部署我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9月26日,遂宁银监分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市中小企业局、市公安局等20余个部门联合组织召开了处置非法集资局际联席会。市政府副秘书长邓刚、遂宁银监分局副局长刘巧玲参加会议。
目前,我市尚未发现非法集资事件和案件,因此,前期重点主要是围绕市场调查、摸清情况而展开的预防性工作。日前,市银监分局开展了系列防范活动。组织辖区银行业机构、公安部门集中张贴了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画,并及时开展督导检查,对市民进行直观教育。今年3月,由市公安局牵头,利用《阳光政务》栏目对市民进行宣传教育,围绕非法集资的特点以及非法集资犯罪的手段方法等,向市民作了详细的宣传解答。在当前复杂的金融形势下,我市一些层面还存在着个别房地产行业以收取排号费、门面售后返租、铺面售后回购的形势吸收资金和部分典当行吸收股金等社会集资现象。同时,一些担保融资活动不规范,存在明显的集资风险隐患。
刘巧玲指出,非法集资行为主要可能集中在商贸、养殖、融资、证券、典当、网络等领域,往往以公司名义,打着项目开发、企业发展、做生意、委托理财等旗号,以投资入股、发展会员等形式,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大肆进行广告宣传,变相集资,具有很强的诱惑性、伪装性和欺骗性。“成员单位要增强对非法集资问题的敏感度和警惕性,一旦发现非法集资苗头,要加大打击力度,形成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的高压态势,达到威慑效果。”刘巧玲建议,各部门应积极采取各种方式宣传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特点和表现,揭露各种惯用欺骗手法,纠正群众投机心理。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广告的监督管理,依法落实广告审查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探索建立预防涉嫌非法集资广告播出的长效机制。
同时,刘巧玲提出,市银监分局、市人行、市发改委以及证券、保险等部门,应开展对我市辖区的民间借贷、中小企业融资、私人股本规范,并对社会投融资改革和监管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疏堵并举的政策建议,着力构建我市发现、核实、界定、查处非法集资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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