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日起取消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
本报讯 (记者 刘敏) 记者9日从市人行获悉,从2008年7月1日起,人民银行将取消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一律采用小额定期借记方式办理业务,各银行机构指导和督促有关收费单位在6月30日前完成相关工作,确保此项业务顺利推广。
据悉,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方式主要是用于同城范围内,收款人委托银行收取公用事业费等。采取该方式,收款人资金到账往往需要3-4个工作日,收款时间较长,效率较低;另外由于该结算方式主要采取手工方式处理,其风险隐患也较大,特别是在小额支付系统推广后,各地同城手工票据交换功能日趋弱化的情况下,该结算方式的风险问题尤为突出,使得近年同城特约委托收款银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大幅上升。而去年人民银行遂宁中心支行完成了小额支付系统的推广运用。该系统的定期借记业务功能,支持收费单位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公用事业等各项费用的收取,其业务功能完全覆盖了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的各项功能。小额支付系统定期借记业务具有业务处理速度快、安全性高等诸多优点。
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停办后,公用事业单位和其他公共服务组织收取的各类费用,可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定期借记业务进行处理。采用定期借记业务收取费用的相关当事人,应于事前签订经济合同。原经人民银行批准采用特约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公用事业单位,可继续沿用原经济合同和付款授权书。其他需要开办定期借记业务的企事业单位,收款人、付款人和付款人开户银行应当签订代扣费用的三方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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