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侯晓春辞去遂宁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08年7月28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侯晓春同志因工作调动已提出辞职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遂宁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侯晓春辞去遂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