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抽号规则
根据《遂宁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遂府发〔2007〕22号)和遂宁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城区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和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有关规定的公告》的有关规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特制定《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抽号规则》。
一、本次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抽号是指:经遂宁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条件的858户经济适用住房购房申请人,在遂宁市红旗公证处和有关监督人员及购房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以人工抓取乒乓球的抽号方式,逐一从抽号箱中抓取156套房屋号的活动。
二、所有符合条件并经公示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申请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遂宁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书》等有效证件参加抽号活动。因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参加,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人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等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抽号活动。经主持人三次呼喊而未及时到达现场的购房申请人,视为放弃申购本次经济适用住房。
三、本次抽号活动将于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时正,在船山体育馆大厅举行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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