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农民朋友们: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也事关人民身体健康。自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你们的安全生产责任感不断增强,规范化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大大促进了我市农产品质量改善,为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在农村,源头在生产,农民是关键。在此,我们希望广大农民朋友,进一步增强质量安全意识,依法规范农业生产经营行为,自觉做到“四要、四不要”,努力提高生产经营水平。
一要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不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及化学物质。坚持到有经营资格、证照齐全、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农资店购买,及时主动索取票证。不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高毒农药。按照农资产品使用说明科学合理用药,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规定,防止农药残留超标。
二要科学安排生产,不要在不适宜区域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积极学习和应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实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依靠科技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益。不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生产、采集食用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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